Q1:全面實行注冊制改革的意義?
A1:全面注冊制改革將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,包括完善發行承銷制度,約束非理性定價;改進交易制度,優化融資融券和轉融通機制;完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;健全常態化退市機制,暢通多元退出渠道;加快投資端改革,引入更多中長期資金;同時,支持全國股轉系統探索完善更加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基礎制度。
注冊制改革是放管結合的改革,將充分考慮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尚不充分、中小投資者占比高、誠信環境不夠完善的現實國情,加大發行上市全鏈條各環節監管力度。堅持“申報即擔責”原則,壓實發行人及實際控制人責任;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,加強能力建設;加強發行監管與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聯動,規范上市公司治理。以“零容忍”態度嚴厲打擊欺詐發行、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,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。
Q2:全面實行注冊制的本質是什么?
A2:注冊制改革的本質是把選擇權交給市場,強化市場約束和法治約束。相比核準制,不僅涉及審核主體變化,更充分貫徹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理念,發行上市全過程更加規范、透明、可預期。
這次改革重中之重是滬深主板。改革后主板突出大盤藍籌特色,重點支持業務模式成熟、經營業績穩定、規模較大、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,相應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,并與科創板、創業板拉開距離。改革后,主板主要服務成熟期大型企業;科創板突出“硬科技”特色,發揮資本市場改革試驗田作用;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;北交所與全國股轉系統共同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。
Q3: 改革后,主板交易制度有哪些變化?
A3:本次在主板交易制度方面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:一是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;二是優化盤中臨時停牌制度;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,優化轉融通機制,擴大融券券源范圍。
需要注意的是,本次改革從主板實際出發,對兩項制度未作調整: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,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%不變;二是維持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,對投資者資產、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。
在此也提醒廣大投資者,主板改革后,發行上市條件更加包容,發行定價和交易制度也有變化,希望大家充分了解這些制度變化和風險點后,再審慎作出投資決策。
風險提示:市場有風險,投資需謹慎。